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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规划学院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细则
2025-11-13 19:02  

为进一步精准落实国家与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根据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 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教助〔2025〕1 号)及《关于印发《九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规程》等系列文件的通知》(九院字[2025]81 号)文件精神,学院现制定困难生认定、助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及学院最终审批等环节。同时,学院将设立监督机制,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以保障资助资源合理分配。

监督举报渠道:

学生科科长联系电话:18679233600,

学院党委副书记联系电话:13970266031

申诉邮箱: jgxsk@j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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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工学院助学金学金评细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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