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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综合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2019-03-04 11:07  

 

 

 

综合教育选修课主要指人文科学与艺术、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等通识教育课程,它对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全校综合教育选修课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教育选修课的分类及选修要求

我校综合教育选修课分如下课程群:美育类、人文科学与艺术类、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医学与药学类。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满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二、综合教育选修课开设的课程要求

1.综合教育选修课的课程内容丰富多样,既可以是某一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可以是某一学科的延伸和拓宽或是某学科的前沿知识,课程应具有时代性、综合性、科学性。

2.综合教育选修课的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3.综合教育选修课每门课程的学时一般不超过32学时(2个学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出的选修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

4.综合教育选修课使用的教材原则上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没有相应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的讲义,但必须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5.综合教育选修课开课教师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每学期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审定并公布。

6.学校积极引进各类网络教学课程,作为综合教育选修课的补充资源,鼓励学生选修,并予以学分认定。

三、学生选课要求

1.综合教育选修课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按专业培养方案自由选择非本二级学院开设的课程,每个学期不能超过4学分。

2.学生在学校确立的课程群中修满相应学分方可毕业,某些综合教育选修课如果同时作为本专业的必修课、基础教育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不重复计算。

3.学校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415周,在班级必修课表排定后,公布综合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学生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在选课期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课。

4.选课一般分两轮进行,实行容量限制、先到先选的原则,由系统自动产生课程教学班名单。第一轮选课结束后,未达到30人的课程将被停开(有人数限定的特殊课程除外)。因此所有参加第一轮选课的学生都必须在第二轮的选课时间内查看自己选课情况,漏选或因课程停开而落选的学生可在第二轮中进行补选。

5.教务处将于选课结束后两周内在网上公布第二轮选课结果,并统计各门课程修读学生名单。新学期开课前,学生应上网查看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按课表上课。

6.教务处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综合教育选修课的补、改、退选工作,对学生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漏选、错选、冲突等情况给予相应调整和办理。

四、时间安排

综合教育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若受客观条件限制,须报教务处同意后可安排非工作时间。

五、日常管理及考核

1.学生应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上课、作业、实验、设计、上机等),无故缺课超过课程计划课时的1/3者,取消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2.选修课任课教师应严格进行教学组织,认真做好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教学管理。

3.所有选修课都必须进行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可以是闭卷考试、考查,也可以采取写小论文、进行课程设计等方式进行。

4.学生选修课程的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只有总评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对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学生可在下一学期重新选择该门课程或其他课程以补足所缺学分。

六、综合教育选修课的成绩管理

1.开学前,授课教师应登录教务系统查看所开课程的选修情况,各开课二级学院教务科于开学第二周,将本院所开课程的选修学生名单打印成表格发给任课教师,以便教师教学考勤和登记考核情况。

2.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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